从安徽省统计局获悉,7月份,安徽省市场消费继续恢复,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其中,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下降2.5%。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1.8%;餐饮收入增长4.3%。限额以上单位中,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69.9%,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0.5%,可穿戴智能设备增长20.1%,智能手机增长3.5%。限额以上住餐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餐费收入增长14%。今年前7月,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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