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公司将从8月28日起(含)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股票交易执行新的经手费标准,将交易佣金费率(含规费)进行相同幅度下调。8月28日起(含)投资者通过沪深北交易所买卖股票(适用经纪业务和信用业务),我司将按照以下标准计收经手费。沪深市场A股、B股、存托凭证等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边收取。沪市A股、沪市B股、深市A股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双向收取,深市B股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01705%双向收取。北交所普通股、优先股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成交金额的0.00625%双边收取。(“光大证券微服务”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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