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集聚区所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落实《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引》各项要求,支持和引导各批集聚区规范有序健康创新发展,繁荣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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