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官宣“认房不认贷” 佛山当地无房最低首付2成 佛山住建官方公众号发布标题为《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送。通知内容提及,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此政策出台后,以往在佛山市无房,但在外地有房贷,甚至是有2套以上未结清的,分别由首付3成和不予贷款调整为首付2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