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提出,优化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