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9月5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签署《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出席签字仪式。根据合作协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将重点在推进市场规则制度共通、商业基础设施共联、商贸流通体系共享、农产品产销协作共赢、供应链区域合作共促、市场消费环境共建等6个方面深化务实合作,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大流通,构建大市场,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