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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12中富01”债券违约事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珠海中富2012年发行5.9亿元期限3年的公司债券,由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发行的“12中富01债券”5月28日到期,公司27号...

【证监会回应“12中富01”债券违约事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珠海中富2012年发行5.9亿元期限3年的公司债券,由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发行的“12中富01债券”5月28日到期,公司27号发布公告表示无法全额兑付本息。 该债券到期前,证监会采取了约谈国泰君安督促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要求公司及时披露信息揭示风险等措施,下一步还将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法律和债券契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充分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