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就涉嫌违规减持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立即自查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我乐家居公告,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