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深圳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深圳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试点基金可采用基金中基金(FOF)形式运作,投向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及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投融资。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