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将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减灾委决定于9月8日18时将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