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答记者问。其中提到,《办法》第十七条根据行政处罚法授权(第十三条),列明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认定情形,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