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在主城区购房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奖补 江苏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主城区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南通主城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奖补。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在主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二手住房的,仍按照购房款总额的0.75%给予奖补。2024年1月1日后(含)购买二手住房的,不再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