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9月14日起认房不认贷 广东省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宣布认房不认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