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认房不认贷”政策规定的通告》。通告显示,借款人及配偶,原需户籍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调整为由购房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无成套住宅记录的认定为首套房,有出让记录的不认定为家庭住房的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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