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起草了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相关业务规则,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9月30日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五项基本业务规则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建立发行上市审核制度。二是建立发行承销制度。三是建立上市与持续监管制度。四是建立债券交易制度。五是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北交所发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