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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吴川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据国家税务总局通报,经查,网络主播吴川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827.91万元,其中通过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362.18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吴川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59.08万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吴川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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