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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通知指出,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按照“统一市场、协同运行”的框架,构建省间、省(区、 市)/区域现货市场,建立健全日前、日内、实时市场。加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明确中长期分时交 易曲线和交易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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