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则》提出,电力现货市场近期建设主要任务包括:推动电力零售市场建设,畅通批发、零售市场价格传导。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省间市场逐步引入其他经营主体,放开各类发电企业、用户、售电公司等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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