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长宁发布”,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发布《关于延长促进长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长宁县将实施特殊群体购房补贴。对首次首套在长宁县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县财政按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多项条件的不作累加计算),并可同时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人享受完应有优惠情况下再给予购房款总额1%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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