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获悉相关股东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4,888.07元,并处罚款 3,295万元。其中: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38.29元,并处罚款5万元;对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7.91万元,并处罚款230万元;对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011,357.04元,并处罚款800万元;对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318,974.40元,并处罚款 2,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