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一是新增3项非经常性损益判断原则,明确非经常性损益应基于交易和事项的经济性质、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遵循重要性原则进行认定,为公司恰当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