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起草形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3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以下分别简称备案指引1号、备案指引2号、备案指引3号),并修订相关材料清单,推动形成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体系清晰协调的自律规则体系。9月28日,协会正式发布备案指引1-3号及相关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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