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贷款额度上调至110万元 苏州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1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自住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