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在加大个人住房信贷支持力度方面,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政策文件要求,因城施策,调整茂名市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至20%,利率下限至LPR-20BP;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至30%,利率下限至LPR+20BP;同时依法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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