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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认贷不认房”,已结清房贷的再次买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执行

据“银川发布”,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首套房认定标准,银川市商业银行实施“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居民购房前已结清房贷的,再次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房优惠政策执行,即首付20%。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通知》提出,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夫妻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同时,优化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调整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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