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可贷额上浮20% 10月7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两大方面,政策自2023年10月8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按照通知,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时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