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兹涉及公司于2023年9月17日、2023年9月25日和2023年9月28日发布的与同意征求有关的公告。公司宣布,每份契约的补充契约已于2023年9月29日(“生效时间”)由发行人、本公司和各自受托人签署,使拟议修订生效。自生效时间起及之后,每一系列票据的当前和未来持有人将受经相关补充契约修订和补充的相关契约约束,无论该等持有人是否已提交同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兹涉及公司于2023年9月17日、2023年9月25日和2023年9月28日发布的与同意征求有关的公告。公司宣布,每份契约的补充契约已于2023年9月29日(“生效时间”)由发行人、本公司和各自受托人签署,使拟议修订生效。自生效时间起及之后,每一系列票据的当前和未来持有人将受经相关补充契约修订和补充的相关契约约束,无论该等持有人是否已提交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