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被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乌海化工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累计预计将超过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被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乌海化工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累计预计将超过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