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保留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代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职责。
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继续加挂国家方志馆牌子。
三、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代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管理。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