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集团收到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苏民初1号《民事调解书》。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主要内容如下: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愿退出案涉南京钢联60%股权的交易,南钢集团向沙钢集团、沙钢投资支付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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