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贵州省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遵义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所购商品住房所在县(市、区、新区)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