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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5项基本业务规则及16项配套指引指南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0月20日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5项基本业务规则。同时,北交所配套发布了12项指引和4项指南。上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交所将于2023年10月23日(周一)9时起正式启动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工作。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本次发布的5项基本业务规则前期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对相关规则普遍认可,涉及规则完善的合理建议均已吸收采纳。同时发布的12项指引和4项指南涵盖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存续期监管、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等方面,主要是与上位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基本业务规则做好配套衔接。(北交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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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