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由于公司债券“18远洋01”已调整兑付安排,且公司后续拟调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债券的偿付方案,为更好地服务于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处置,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经公司申请,“15远洋03”、“19远洋01”、“19远洋02”、“21远洋01”、“21远洋02”公司债券将自2023年10月23日起停牌,自2023年10月26日起按照《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转让并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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