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优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在新余名下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 据微信公众号“新余发布”10月21日消息,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职工家庭在新余市名下无住房的,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在新余市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在新余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