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大网,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10月2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作草案说明。具体而言,财政部研究提出继续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方案,建议授权国务院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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