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2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4300万吨 商务部公告,202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4300万吨。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按照“分批下达、追加调整、严格考核”的原则下达。2023年底前将第一批允许量下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其后根据企业实际进口情况、经营需求和新增合法产能情况适时追加和调整。近2年无进口业绩的企业不再安排允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