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所称临时报告披露事项,除《基金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情形外,还包括下列情形:基础设施基金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金额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10%以上的交易;金额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10%以上的损失;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或者基金总资产被动超过基金净资产140%;基础设施项目购入或出售等。
本指引所称临时报告披露事项,除《基金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情形外,还包括下列情形:基础设施基金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金额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10%以上的交易;金额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10%以上的损失;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或者基金总资产被动超过基金净资产140%;基础设施项目购入或出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