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建议修订《上市规则》以推出库存股份机制征询市场意见。咨询为期两个月至2023年12月27日。港交所刊发指引信HKEX-GL117-23,为发行人在限制期内继续于联交所执行自动股份购回计划授予豁免的框架提供指引。港交所提出的主要建议包括:删除有关注销回购股份的规定,让发行人可根据其注册成立地点的法律及其组织章程文件,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股份;采用与《上市规则》现时适用于发行新股相同的方式规管发行人库存股份再出售事宜。
港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建议修订《上市规则》以推出库存股份机制征询市场意见。咨询为期两个月至2023年12月27日。港交所刊发指引信HKEX-GL117-23,为发行人在限制期内继续于联交所执行自动股份购回计划授予豁免的框架提供指引。港交所提出的主要建议包括:删除有关注销回购股份的规定,让发行人可根据其注册成立地点的法律及其组织章程文件,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股份;采用与《上市规则》现时适用于发行新股相同的方式规管发行人库存股份再出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