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到加快释放露天煤矿先进产能,支持露天煤矿扩建规模及核增产能,对资源票赋条件好、单坑产量大、安全保障程度高的资源整合露天煤矿,调整建设规模或改扩建后剩余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支持符合产能核定条件的露天煤矿按实际生产能力核增产能。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井工煤矿实施井工改露天开采。适度超前启动部分煤矿新建项目,优化煤矿项目设计服务年限,对部分资源票赋条件好、工作面单产大、适宜建设大型智能化煤矿但资源量偏少的项目,经论证后服务年限可以适当降低,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