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将管理办法由证监会公告上升为部门规章;
二是形成了逆周期的调节机制,实行宏观审慎管理;
三是强化证金公司的统计和监测监控职责;
四是明确监管底线,明确证券公司的六种禁止行为;
五是合理控制两融规模;
六是强化投资者保护,证券公司需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七是放宽机构投资者参与两融的规定;
八是允许两融合理展期;
九是优化两融担保物违约处置方式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