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11月1日起,有商业贷款记录、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北京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可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认贷”政策,宣布住房套数认定将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北京日报)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