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只有压实各方责任,才能避免制度形同虚设、互相推诿扯皮。比如,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地方政府不能只管借钱,而不管债务风险问题。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负其责”的要求,坚持终身问责、倒查责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稳是主基调,要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扎实稳妥化解风险。金融主体、金融行为如果不顾一切“高歌猛进”,最后则将“一地鸡毛”,引发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还要突出“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