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根据证券契约,发行人已行使其赎回所有未偿还证券的权利并于2023年11月6日完成赎回全部证券。 于完成赎回后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概无有关证券的未偿还款项。发行人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证券的上市地位。有关撤销证券上市地位预期将于2023年11月14日营业结束时生效。上述证券为由方兴光耀有限公司发行,由中国金茂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担保的3亿美元年息4.875%次级担保永久资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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