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园集团公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命令,指示召开中国奥园计划债权人于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中国奥园计划会议,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70、673及674条审议并酌情批准公司与中国奥园计划债权人的债务偿还安排。将于11月28日举行债权人债务偿还安排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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