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11月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其中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对企业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购房补助,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期限不高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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