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南城县购房需求的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和乡镇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精装修商品住房在2026年9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人,由县财政按购房面积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和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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