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年11月14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或“新华联置地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申461号、(2023)京01破申1006号、(2023)京01破申1007号〕及《决定书》〔(2023)京01破389号、(2023)京01破390号、(2023)京01破391号〕,裁定受理公司及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3家公司的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