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究出台《豫东南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试行)》,重奖引荐市域外投资者来豫东南高新区投资兴业,并获得投资方和落户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明确,引荐项目范围应属于豫东南高新区“2+1+X”主导产业(大健康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奖励标准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至10亿元的(含1亿元),按外来投资者实际投资额(仅指信阳外资金)的3‰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含10亿元),按外来投资者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的,除兑现资金奖励外,给予引荐人表彰嘉奖。(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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