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海通国际公告,有关根据公司法第99条由要约人海通国际控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该公司私有化的附带前提条件的建议,中国内地适用法律下所规定有关该建议的上海市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报批均已获得或已完成。因此,于2023年11月15日,前提条件已获达成。
11月15日,海通国际公告,有关根据公司法第99条由要约人海通国际控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该公司私有化的附带前提条件的建议,中国内地适用法律下所规定有关该建议的上海市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报批均已获得或已完成。因此,于2023年11月15日,前提条件已获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