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025年后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安全运行风险监测范围 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其中重点提出,各电力企业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企业监测能力建设,2025年以后新建及存量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